让保护文化遗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写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张宝顺 今年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历史鉴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中华民族在漫长岁月中创造的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的瑰宝。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去年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决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这是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对于繁荣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历史传承悠久,古代文明灿烂,是文化遗产大省。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共有不可移动文物35000余处,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6784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1处,居全国首位;各级各类博物馆馆藏文物121万余件,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54785件;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名村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很丰富,在最近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我省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剧、曲艺、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方面的32个项目入选。如此数量大、分布广、种类全、价值高的文化遗产,是山西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重要载体,是山西人民的骄傲和自豪。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地方文物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文物保护“五纳入”取得实效,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文物抢救保护成绩斐然,文化遗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博物馆建设形势喜人,山西博物院建成并对外开放,八路军太行纪念馆扩建改陈工程顺利竣工;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加大,支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现象依然存在,城乡基本建设中还有毁坏文物的现象,有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的历史风貌遭到破坏,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盗窃、非法交易和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仍有发生,一些传统技艺濒临消亡等。因此,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站在对国家、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把文化遗产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保护文化遗产的神圣职责。要全面贯彻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完善各级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尤其要保障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制定和完善吸纳社会资金进行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完善保护文化遗产的地方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管理,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加强文化遗产特别是重大濒危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改进和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形成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抢救工作,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建立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合理利用中促进保护传承,通过文化遗产保护促进全省各项事业的发展。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建设文化强省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独特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活动,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人民群众珍爱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避免和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推进特色城镇化结合起来,依托各类文化遗产资源,增强城镇的文化功能,建设一批具有鲜明文化特色、富有文化魅力的新型城镇,为特色城镇化注入活力。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以体验古代文化、观仰华夏文明为主旨,打造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大力提升旅游业的文化内涵。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把文化遗产作为山西展示自己、走向世界的重要平台,拓宽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渠道,促进文化遗产“走出去”,扩大山西文化遗产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文化交流带动经济、贸易、科技等方面的合作。 “文化遗产日”的设立,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让保护文化遗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进一步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使文化遗产历久弥新、焕发生机、造福人民。 [ 11:36:46] | |||
保护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及千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文化名城、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 11:21:36] | |||
第三,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强大合力。保护文化遗产,是各级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全体市民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行业优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要带头增强保护意识,切实加大依法保护的工作力度。要加大投入力度,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要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民保护文化遗产意识,使热爱、珍视文化遗产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抢救、保护文化遗产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 11:21:26] | |||
要着眼全局、立足长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功能,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文化遗产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在发展经济中保护好文化遗产,以今天的保护为明天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留出足够空间,实现文化培育经济、经济反哺文化的良性循环与和谐发展。要正确处理发展旅游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利用好文化遗产。在依托文化遗产、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保护、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高度重视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始终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对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必须坚持有效保护的前提,必须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精心打造一批能够展现晋阳历史文化特色,能够辐射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文化旅游品牌,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走出一条可持续的旅游发展之路。要正确处理好加快城市化进程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发展好文化遗产。要找准城市建设管理定位,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建设统筹规划,改造旧城、建设新城和挖掘古城齐头并进,做到既妥善保护文化遗产,又加快城市建设发展,既留住城市历史记忆,又拓展城市文化内涵。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在老城区不能再搞成片的房地产开发、不能再盖高楼、不能再拆除一处历史老建筑。要善于在历史文化中挖掘现实价值,在现代建筑中注入传统精神,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和现代建筑,体现城市个性,增强城市魅力,提升城市品位,把太原建成古今文明交相辉映、人文历史独具特色的文化名城。 [ 11:2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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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率先科学发展为指导,积极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维护健康的文化生态,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保护好文化遗产。 [ 11:21:01] | |||
第一,以传承历史文脉为主线,准确把握新时期保护文化遗产的深刻内涵。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跻身世界之林的身份证,是一个地区和城市实现快速发展的驱动力。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文化遗产保护在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太原是一座具有2500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古城,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勤劳智慧的太原人民,不仅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晋阳文化,而且留下了博大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全市现有馆藏文物20余万件,古遗址、寺观、宫殿、石窟、古塔及石刻、雕塑、壁画等各类文物近千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8处。这些文化遗产,是千百年前祖先留给我们的幸运礼物,也是传统文化经过历史风雨的淘洗后留下来的珍贵薪火。它反映着晋阳文化流传不息的发展脉络,印刻着太原人民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是太原的精华所在,特色所在,神韵所在,魅力所在。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延续,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发人民热爱故土、建设家乡的情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从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解决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 [ 11:2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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