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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7日从太原市纪委了解到,太原市今年将严格管理和重点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 "七个不准"。
"七个不准"的具体内容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另外,针对本市实际情况,太原市要建立健全防范官煤勾结、权钱交易、党政干部投资入股煤矿以及安全检查环节收受贿赂等问题的有效机制;探索建立工程建设招标统一平台,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问题。
(饶文波、颉乐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