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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山西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六大以来,我省环境保护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新山西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三个转变",制定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通过创新监管机制,严格环境执法,防治环境污染,控制生态破坏,合理优化布局,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了全省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一、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一)大气环境
2006年,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30.8kg,较2002年的59.9kg降低29.1kg,降幅达48.6%。
2006年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大气综合污染指数显著下降,二级以上天数大幅增加。
1、按大气综合污染指数评价。11个重点城市大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幅度达到17%-55%,二氧化硫污染指数平均下降11%,颗粒物污染指数平均下降41%。
2、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02年,全省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到2006年,11个重点城市中已有太原市、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等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特别是阳泉市在全国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的排名,前移了6位,一举摘掉了多年连续排名倒数的黑帽子。
2002年,全省11个重点城市中,仅有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污染因子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到2006年,长治市达到二级标准,太原、大同、晋城、朔州等4个城市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2002年,全省11个重点城市中,仅有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污染因子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到2006年,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已增加到7个。
3、按二级天数评价。全省11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天数逐年增加,由2002年的累计839天增加到2006年的2707天,增加了1868天,增加2.23倍。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天数由2002年的153天,增加到2006年的261天,增加了108天。增幅最大的是阳泉市,由2002年的28天,增加到2006年的275天,增加了247天,增加8.82倍。
2007年1到8月份,11个重点城市二级天数又较上年显著提高,同比增加294天,增幅达15%。
(二)水环境
2006年,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9kg,较2002年的15.5kg降低7.6kg,降幅达49%。
2002年,全省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仅有1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0.7
%;超过三类符合五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20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9.4%;劣于五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72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69.9%。
2006年,全省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2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20.6
%;较2002年增加了11个;超过三类符合五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2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9.4%,较2002年增加了1个;劣于五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有60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8.8%,较2002年减少了12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1、开展取缔土焦、改良焦的专项行动。针对我省土焦死灰复燃现象屡禁不止和大量改良焦炉超标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自2004年初开始,在全省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取缔关闭土焦改良焦专项行动"(即"双十二"专项行动),对土焦、改良焦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对死灰复燃现象露头就打,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土焦违法生产的通告》(晋政发[2004]39号),并依据国家《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从2004年1月1日起,对生产业主按生产能力和吨焦200元标准追缴排污费,直至取缔关闭为止。同时,对运输土焦的车辆,由省焦煤集团公司所属检查站进行检查,一律不得放行。省政府专项行动领导组一边督查地方政府抓紧打击,一边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污染反弹现场进行采访,予以曝光。
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通过严格执法,"双十二专项行动"这场歼灭战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有1241家(含死灰复燃再取缔数)改良焦企业被关闭,上万支改良焦炉、近万个土焦坑被拆除。全省因此每年至少可以减少烟尘排放总量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万吨,减少苯并芘排放总量700多公斤,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腾出了环境容量,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环保和经济的"双赢"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开展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焦化是我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随着国际市场的需求加大,1995-2003年山西焦化行业盲目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的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资源极大浪费和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200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省政府下发了《山西省政府关于对全省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的决定》(晋政发[2004]17号),并成立了山西省焦化行业实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时任省长的张宝顺书记担任。省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领导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的17项工作细则",由省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04]69号予以转发。此后省政府又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25号)、《关于对全省焦化项目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晋政发[2005]13号)、《关于清洁型热回收焦炉鉴定标准》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整顿措施,确保了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省政府明确要求原则上全省不再新批焦化项目,确需审批的由省政府研究决定。2005年省人大出台了《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规范了焦化产业的生产和管理,2006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了焦化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整顿,促进焦化企业焦炉煤气净化、回收利用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加大了环保节能方面的改造力度,焦炉技术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根据2004年清理整顿、分类处置调查统计,全省共有焦化项目683个,涉及焦化企业约460多家。其中,列入分类处置决定要关闭的有321个焦化项目,产能共计7409万吨,目前已关闭181个,关停产能近4000万吨,占应关闭的56.4%,减排SO2、COD分别为2.4万吨、2800吨。
3、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200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下达全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的决定》(晋政发[2005]19号),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了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要求在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时间内,分三批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安装连续在线监测仪器。2006年,省政府发了《关于对逾期未完成2005年度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燃煤电厂的处理决定》(晋政函[2007]135号),对20台机组予以关闭,对32台机组予以停产。2006年9月7日,省政府在太原第一热电厂召开了全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硫促进会,进一步动员和部署电厂的烟气脱硫工作。同时,省政府认真研究和制定促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的经济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6]93号),从电价、电力调度、资金扶持、项目准入优先、落实税收优惠等方面制定了鼓励电厂脱硫的经济政策和工作措施。今年,省环保局向有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燃煤电厂下达了警示通知,联合太原电监办,向社会公布了重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建设进度,有力地推动了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截止目前,省政府下达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限期治理任务,已完成6879MW,占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总装机容量44%,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15万吨;其中,2005年完成1534MW,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3万吨;2006年完成1800MW,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5万吨;2007年1-8月完成3545MW,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7万吨;在建5641MW,占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总装机容量的36%。预计全部完成后,可形成40多万吨二氧化硫减排能力。
4、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2004年,根据我省产业结构和装备水平,在全面分析我省环境污染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既考虑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迫切性,又考虑到现实的承受能力,省政府决定,要采取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依次推进,限期淘汰,逾期关闭的方式,首先解决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重点污染问题,关闭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和企业,促进企业加强治理改造步伐。省政府于2004年12月下达了第一批404家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企业名单,削减二氧化硫0.5万吨,烟(粉)尘近1万吨,化学需氧量0.1万吨,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办"昨日要情"和国家环保总局"重要环境信息"作为地方一项重要经验予以专题报道。随后在2006年、2007年,省政府先后又下达了两批387家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企业,其中,2006年淘汰239家,削减二氧化硫1万吨,烟(粉)尘近2万吨,化学需氧量0.2万吨,2007年淘汰148家,可减排二氧化硫排放量近1.5万吨,烟(粉)尘近2万吨,化学需氧量近0.22万吨,促进了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
5、关停土小企业。针对土小企业点多面广,污染严重的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法,取缔关停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设施。从十五以来,全省共取缔改良焦、小耐火、小电石、小水泥、小炼铁等企业共计数千家(次),取缔土焦坑万余个,不仅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而且促进了产业提升。
6、发展循环经济。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高度重视,省委张宝顺书记多次对加快推进全省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均提出明确要求。几年来,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改造现有工业园区,加大资源整合,合理延长生产链,鼓励节能降耗,强化全过程控制。建成了如介休安泰、沁新煤焦公司等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和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2006年5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复同意在介休市以山西安泰集团为核心进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这是我省第一家开展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园区。2006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06]51号),重点实施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程,支持建设100个试点企业(其中60个工业企业、40个农业和服务业企业)、30个生态经济园区(其中10个生态农业示范园区、20个以企业为主体的循环型生态工业园),119个试点社区,11个试点县,2个试点市,从而在企业、产业、园区、社区、县、市各个层面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循环经济发展大格局。全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提高,能耗物耗、工业污染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9.17个百分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排污强度分别下降48.6%、49%。
(二)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深化区域环境整治
针对我省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面,2005年5月,时任省长的张宝顺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牛仁亮副省长召集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制定11个重点城市、大运路沿线县(市)的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规划,从产业结构调整、关闭污染企业、推进城镇集中供热(气)、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城市绿化美化等方面提出奋斗目标,并从组织领导、政策配套、资金筹措、工作考核等方面提出推进措施,并将此项工作定为"蓝天碧水工程"。2006年6月8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晋政发〔2006〕15号)。2006年6月10日,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暨"蓝天碧水工程"启动大会,全面部署"蓝天碧水工程"。张宝顺书记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决不要虚假的、污染的、带血的GDP,决不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GDP"。一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克难攻坚,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加快。目前,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8座,
"蓝天碧水工程"范围内32个县(市),目前13个县已完成建设任务(其中8个县投入运行),6个县完成主体工程,13个县完成初设。2002年,全省11个重点城市中仅太原市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06年,长治市、晋城市均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他重点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已全面展开。同时,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明显提高,由过去单纯卫生填埋开始向资源化利用发展,太原市建成了我省第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使垃圾成为可利用的资源。城市集中供热率由2002年的32.3%提高到2006年的57.8%。2006年新增燃气用户12300户。其中,太原市、大同市、晋中市、临汾市、吕梁市城市气化率达到91%以上。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由2003年的60.22
%增加到2006年的78.78%。
二是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1个重点城市二级以上天数比上年增长8.7%。今年1-8月份,全省11个重点城市累计实现二级以上天数2200天。同比增加15.42%,是历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三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06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削减3.5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77%。今年上半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实现"双降",体现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绿色环保走廊建设初显成效。今年"绿色环保走廊"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大运高速公路两侧污染源清理已完成,绿化完成率已达100%。
(三)创新环保执法手段
省环保局先后和银行、铁路、电力、国土、煤炭、建设、公安等14个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暂行规定》、《山西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供电管理暂行规定》(修正案)、《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9项制度。建立起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共同约束机制。仅2006年一年,全省就有500多家污染企业由于达不到环保标准,其贷款申请被拒绝,停贷额度约23亿元;电力部门先后对500家污染企业依法停止了供电,对26个重污染企业彻底拆除了产权范围内的供电设施,对于没有环保批文的用电户不予办理供电手续;铁路部门共对547家违规焦化企业采取了停运措施,停止焦炭运量约3000万吨。通过齐抓共管、部门联动的做法,扼制了地方保护主义和环境违法企业的生存命脉,有效地解决了多年来困扰环保部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也缓解了工业用电、铁路运力紧张状况,避免了金融风险,取得了"双赢"或"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