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毛泽东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半个世纪过去,这段话依然是振聋发聩。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应该说一直是共产党人的执政纲领,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国情所限,长期以来民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本届政府把民生放在执政的首要位置,这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也是民生之所愿。省第九次党代会上省委提出,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着力点,认真解决改革发展、制度建设、保障救助、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层面的问题,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使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同时,我们也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相当一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还有不少困难。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基本途径,必须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逐步建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收费、收入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和谐社会的建设为了人民,和谐社会的建设依靠人民。人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人民也是和谐社会的真正主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查找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政策,一个一个加以解决,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上来。(耿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