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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遏制腐败的法宝
www.SX.XINHUANET.com   2006年12月31日 08:48:50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太原市纪委

    加强制度创新是严防新的腐败现象滋生的前提。

    其一,"不能为"的制度创新。就是进一步完善現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腐败行为无机可乘。具体讲,就是简政、放权、公开化,即缩小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范围,确定合理的管制边界,让政府从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活动中退出來,把更多的事情交給"看不见的手"即市场来调节。同时在此基础上,改革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反对垄断,确保各种资源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公开办事规则、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和办事期限。

    其二,"不敢为"的制度创新。就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事前监督与事后惩罚机制,使腐败行为公开曝光,使腐败行为的成本大大提高,从而使想腐败的人望而生畏,不敢腐败。要加快建立这种惩罚机制。

    其三,"不必为"的制度创新。就是通过制度创新创建适合国情的以俸养廉、以俸养能的从政制度,确保公权执行者能按其贡献大小获得相应的收益,从而不必去冒险利用公权牟取私利。进行"不必为"的制度创新的前提是裁減冗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而提高政府官員的人均社会贡献率和与之相对应的报酬率。

    其四,"不愿为"的制度创新。就是建立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体系,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之对腐败产生一种內在的厌恶感,主动抵制腐败。文章认为,在这四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中,"不能为"是硬约束,是治本,"不敢为"、"不必为"和"不愿为"是软约束,是治标。(饶文波)

网络编辑:要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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