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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西频道1月17日电 本次会议截至1月15日12时,共收到代表l0人以上联名和代表团提出的议事原案96件。其中有关要求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及加强人大工作方面的10件,财政经济方面的44件,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7件,农业、水利、扶贫方面的14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的13件,司法方面的4件,其他方面的4件。这些议事原案,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兴晋富民步伐,推进山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集中体现了代表参政议政,依法行使代表职责的高度热情。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对l0人以上代表和代表团提出的议事原案逐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将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议将下列8件7个议案,交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办理:
1、解金瑞等12名代表:关于尽快出台“山西省安全农畜产品管理办法”的议案(第0019号),常崇涛等13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议案(第0065号);
2、石巨成等17名代表:关于修改补充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搞好农村换届选举办法的议案(第0035号);
3、刘建政等16名代表:关于修正《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对农用三轮车不应征收养路费的议案(第0049号);
4、贺学通等11名代表:关于制定《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第0053号);
5、任润厚等11名代表:关于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煤炭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进一步保护和节约煤炭资源,加强有序、合理开采的议案(第0054号);
6、关毅等29名代表:关于制定我省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办法或传染病收治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070号);
7、杨德信等13名代表:关于尽快制定《山西省焦炭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096号)。
二、其余88件拟按照《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办法》,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工作机构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答复代表。
此外,截至1月15日12时,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62件。对会议期间收到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办事机构依照《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分别交有关机构和组织严肃、认真、负责地办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
会后,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审议办理情况,分别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