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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能源的日趋紧缺,能否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好的发展效果,已经成为衡量当今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科学的一个重要尺度。能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种特殊资源,涉及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就能耗本身而言,从消耗环节看,有终端消耗和用于加工转换消耗;从消耗品种看,常规能源就多达几十种,还有逐渐开发、回收的新能源及多种回收能;从消耗对象看,涵盖全部居民生活和生产领域的一、二、三产业所有的行业以及不计其数的产品。能耗功效千差万别的诸多能源品种,作用于不同领域的诸多行业和不计其数的产品,其耗能水平必然是千差万别。因此,能耗的准确核算也是复杂的,但不管如何复杂,也不是不能掌握和没有规律可循的。
在当前能耗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硬性约束性指标的情况下,在节能降耗成为各级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难点工作的情况下,对能耗核算的了解与掌握,则成为掌控节能降耗主动权的第一步。因此,认识能耗核算的重要性,了解能耗核算的方法,认清能耗核算的本质,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消耗间内在的变动规律,而不被人云亦云的数字假象所迷惑,才能真正掌握节能降耗工作的主动权,有的放矢的进行科学决策,真正促进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现行能耗核算的范围及其原则
1.能耗核算的范围
现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计算单位GDP能耗的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由三部分构成,即: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损失量,就是说全社会能源消费既要核算所有终端能源使用单位(即:非能源加工转换单位)的能源消费情况,又要核算能源加工转换单位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的损失量,还要核算能源在运输、输配、仓储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量。
2.能耗核算的原则
由于能源在消费的过程中,主要是利用它自身的热能,或者是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加工转换过程实现其能量的转换来用以消费(如将热能转换为机械能,机械能又转换为电能来做功)。它都是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原则来核算,即:投入的能量(标准量)=产出的能量(标准量)+损失的能量(标准量)。
由于每种能源品质、品位不同,它自身所拥有的热量也不同,因此在进行能耗核算时,还必须根据每种能源自身的热量折算成统一尺度的标准热量(7000大卡/每克能源)来进行综合计算。
能耗核算有它的科学性和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某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在所有生产、技术条件基本正常的情况下,其发电煤耗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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