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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山西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1525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7.6%。从绝对额看,比安徽低655元,比湖南低9元,排中部第三,但增幅在中部六省中排最后。与中部增速最高的湖北相差6.2个百分点,比排中部第5位的江西还低0.4个百分点。2007年,在中部六省中,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4个,湖北增长23.5%,安徽增长23.6%,河南23.3%,湖南20.6%。由于山西省城镇单位平均工资增速相对下降,工资水平由2006年排中部的首位下降为2007年的第三位。
与周边省份相比,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内蒙0.9个百分点,平均工资比内蒙低359元;增速低于河北2.4个百分点,平均工资高于河北1614元;增速低于河南5.7个百分点,平均工资高于河南590元;增速低于陕西8.3个百分点,平均工资高于陕西229元。(山西省统计局
栗金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