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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05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2.1474亿元,比上一年多征收0.47亿元。
市环保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我市征收的排污费中,市区范围内征收的占63%,焦炭排污费占58%,8大排污企业缴纳的排污费占非焦炭排污费的80%以上。这些资金将按照1:1:8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财政。
市环保局负责人说,虽然我市征收的排污费创造了历史最高,但依然有大量排污费未能如期征收上来。去年上半年,环保部门从三县一市征收了6523万元的焦炭生产排污费。7月份起,焦炭生产排污费移交地税部门进行征收,半年仅征收了139万元。目前,全年仍有1.1亿元的焦炭排污费未征收。其中阳曲县应征收1200万元,实际征收仅91万元。(作者: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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