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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出台防非典责任追究规定
新华网山西频道 2003-05-29 14:12:40

  新华网山西频道5月29日电  近日,太原市监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在全省率先出台并施行《关于依法加强非典防治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据此,太原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非典防治中因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
,导致影响防治效率、贻误防治时机,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党和政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都将按照该规定给予处分,包括降级、撤职、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武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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