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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铭,男,满族,一九五三年十二月生,北京市人,在职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一九七五年九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七○年七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后在北京市东城区城建局当工人,一九七三年后任共青团北京市东城区委干部、组织部长、副书记(期间: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五年在北京市怀柔县下放劳动),共青团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青工部部长,监察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外事办主任;一九九○年任监察部办公厅副司级监察专员;一九九三年一月任中央纪委监察综合室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同年四月任综合室副主任;一九九四年任中央纪委外事局局长;一九九七年一月任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同年九月兼任五室主任;一九九八年兼任中央纪委办公厅主任;二○○二年任中央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二○○三年兼任交通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部党校校长;二○○六年八月任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二○○六年十月,在中共山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并在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中共山西省纪委书记。
十五大、十六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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