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山西分社招聘
· 中国中部崛起网 新华社报刊
 首页  新闻  政务  领导  概况  廉政  专题  网群  热点  舆论  图片  人物  视听  社会  科教  能源  传媒  地方
 生活  IT  旅游  就业  房产  汽车  文物  戏曲  教育  美食  健康  名牌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0351-8934567 0351-4665061
 您的位置: 首页>>山西政务>>政策法规
《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9月1日施行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2007年02月15日 09:44:17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马继玲)今年9月1日起,行政执法证件申请、使用等将有专门的“框框”管理。2月14日,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的《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证”,我省新出台的《办法》,明确了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范围,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补发程序,行政执法证件的暂扣和收缴等。

    该《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证件包括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证件须每5年更换一次。申请行政执法证件,必须先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先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此外,有资格申请行政执法证的,应当是:行政机关中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中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申请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应当是:政府领导和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本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其他部门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网络编辑:李新苗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精选图片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华网山西频道编辑部 电话:0351--4665061
 新华网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说明
 三晋要闻 更多..
· 山西省委议军会议在太原召开 张宝顺主持
· 省委省政府领导分三路慰问驻并部队/组图
· 省领导张宝顺 于幼军会见秦卫江 程童一
· 省领导张宝顺 于幼军会见李长江一行
· 质量立省动员会召开 李长江 于幼军出席
· 于幼军会见香港中华煤气公司行政总裁
 图片新闻 更多..
   
 社会新闻 更多..
· 209国道离石段连发两起车祸 造成一死三伤
· 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晋城市133辆公车被曝光
· 太原市:大年初一至初三咪表泊车将不收费
· 忻州中心血站库存告急 回乡大学生踊跃伸臂
· 太原站开展多种多样的温暖旅客服务活动/图
· 年关临近讨要工资款 太原:险些上演跳楼戏
 在线交流 更多..
· 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被通报批评!
· 心疼!小学室外比室内暖和/组图
· 山西"不孝子女"受党纪政纪处分
· 山西大同6小时破获一起凶杀案
· 矿难灾区的安监局为何财气暴涨
· 解密被妖魔化的山西煤老板真相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联系方式 | Copyright @ 2000-2005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山西分社新闻信息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