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 乐
I T
您的位置: 首页>>山西政务>>政策法规
 
《山西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规范》正式出台
www.SX.XINHUANET.com   2006年12月29日 14:34:24  来源:山西青年报

    山西青年报讯(记者关静) 乡村旅游客栈有了执行标准,“农家乐”有了统一的“行规”。28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在榆次区后沟村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山西省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规范》正式出台,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利用田园景观、优美环境、农村民俗文化及农民生活资源,以体验农村生活为特色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目前,山西省经营乡村客栈的农户多达千余家,但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发展不规范,存在着许多问题。

    《服务规范》重点对客栈的住宿、餐饮、安全、服务4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住宿方面,要求农家客栈的男女卫生间要分开,至少应有5间以上可供出租的客房,每间室内面积均需达到10平方米以上,有10个以上的床位,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所有房间都能提供顾客单独持存的钥匙,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和小件行李存放服务。餐饮方面,要求“农家乐”的厨房墙面贴瓷砖,地面采取防滑措施。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有专用消毒桶、消毒柜和消毒液;厨房干净卫生,有专用冰箱存储食物,食品生熟分开;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农家特色菜肴要明码标价。

    服务方面,要求“农家乐”实行住宿登记制度;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禁止向游客出售过期变质食品,餐具用后必须消毒;户主与游客分开居住,不得混居;注意防火、防盗,设有应急照明灯,保证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网络编辑:黄运增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351—4665061

新 华 网 搜 索
 
三晋要闻
·新华社山西分社与山西青年报强强联手
·山西工业经济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 山西省6万余困难户住上安居房
·山西省十种有色金属产量首次突破百万吨
·多种因素影响 明年吨煤成本将增70-80元
·山西省实施六大造林绿化工程成效显著
·乡村旅游客栈服务规范明年起颁布实施
·土焦死灰复燃兴县环保局副局长受处分
·加征5%出口关税:山西煤炭出口大幅下滑
·国道主干线侯马至禹门口高速公路通车
最新图片
平遥塌陷古民宅重新修缮
264名贫困生圆梦大学
在线交流

·山西一特大盗掘古墓案涉嫌警员
·大同一17岁打工女惨遭色魔非人摧残
·山西临猗县农家人赴总理办公室作客
·山西蒲县6名小学生不明原因死亡
·理工大一博士研究生剽窃论文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