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讯(张伟)今后,全省垄断性停车场收费由政府定价,全省住宅区停车场收费政府都要限价。省物价局昨日向社会公布新制定出台的《山西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凡在山西省境内依法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新定政策。
停车场收费分三种价格形式
实施细则规定,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具体规定为: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固定专用停车场、道路两旁设有专人或专用设施管理的固定停车位等,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经营者提出书面建议(含申请),报市、县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位)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价局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
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特别规定,交通肇事、违章被强制拖离现场车辆,应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处置,其收费标准按所停放停车场所的标准执行。
鼓励设免费停车点
省物价局实施细则要求,全省各市、县物价部门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原则核定。经营成本按照停车场场地租赁、维护、管理以及人员工资等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基础上确定。
另外,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按占地时长次数计费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按车辆占用停车场面积大小分别计费的办法,也可实行按停放时段不同,按计时或次数分别计费的办法。
这其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计时单位,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分区域、分时段差别定价等办法。
涉及面广可听证
省物价局实施细则同时规定,各市、县物价局制定涉及面广和调整有争议、社会反应强烈的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另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反应强烈,明显不合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县级物价部门需及时纠正;未及时纠正的,上级物价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网络编辑:武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