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讯(记者张伟) 22日,省政府就制订《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按预案,今后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被分为四个等级,依据等级划分采取不同的处置办法。其中,特别重大事件,省长和分管副省长都会立即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
为组织现场抢险救灾、减少损失、稳定社会,山西省应急预案列出了省政府领导亲临现场的要求,规定:特别重大事件,省长和分管副省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重大事件中,死亡20人以上,或10人以上因灾难生死不明,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危害的,分管副省长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
另外,除预案对责任追究作了原则性表述外,省政府还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后在预警预测、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协调配合等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
网络编辑:黄运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