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讯(杨海 马蓉) 2日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从这一天开始,山西省各法院均要按照新的标准收取诉讼费。虽然新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大大降低,但在太原市几个法院并不像预想的那样,出现打官司人数猛增的现象。
“打不起官司”一直是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一大问题,该办法的实施不仅大大降低了诉讼费收费标准,还规定了很多免交诉讼费、或只收一半诉讼费的情形,而且,申请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垫付执行费。针对降费规定,太原市中级法院在一个月前就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学习费用的计算方法,为了预防降费首日基层法院打官司人数猛增,各个法院分别加强立案庭的人力。但在2日上午,法院并不像预想的那样人多,一些被访问的群众都说,反正费用降下来了,以后有的是时间。
2日上午11时许,一位姓王的女士在太原市中级法院打离婚官司,立案庭的法官为了能让记者更清楚地看到降费给百姓带来的益处,当场计算了王女士起诉所需的费用。以她涉及财产分割20万元的离婚案件为例计算:根据以往《办法》收费为:50元+(20万元-1万元)×1%=1950元;根据新《办法》收费为:300元(以上限计算)+0元=300元。1950元-300元=1650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省1650元。
在为《办法》降低打官司门槛叫好的同时,2日,中院的一位资深法官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如此廉价的诉讼费将可能导致当事人滥用诉权”。以前老百姓想告谁可能还会顾忌到诉讼费用的问题,现在随着诉讼费用的大幅下降,许多人可能想告谁就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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