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长治市委常委王虎林被判有期徒刑8年

  新华网山西频道1月23日电  犯有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罪的原山西长治市委常委王虎林,日前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1999年2月至4月间,时任长治县委书记的王虎林先后3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共研究提拔调整干部420人,其中提拔207人,调整213人。

  在这3次常委会上,王虎林均未安排组织部门向与会人员介绍拟提拔对象的考察情况,致使被违规提拔的83人通过。其中超职数配备40人,未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或搞定向民主测评提拔14人,不按规定配备非领导职务8人,未进行考察提拔4人,工龄不满3年被提拔2人,临时动议提拔1人,文化程度不达高中被提拔1人。

  此外,王虎林因玩忽职守,导致国家财产被骗,造成282.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他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山西金晶药业公司联系筹借资金90万元,收受现金5万元。王虎林家中还有313.86万元人民 币、7662.14美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据悉,王虎林之妻张玉梅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王虎林、张玉梅巨额财产中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价值人民币2961947.91元、美金7662.14元的财产及其利息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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