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徐莉,是五台县公安局一名普通的刑警。在“十进家”活动中,我耳濡目染,亲身经历了一件感人至深的故事。通过这件事,我的灵魂受到了一次洗礼,对民警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更深的体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加深,使我真正认识到,“十进家”活动是搭起和谐警民关系的一座桥梁。
1999年的一个秋天,五台县西天和村的一个私开小煤窑发生塌方事故,使耿建香失去了丈夫,从此这个没有见过世面、奉行从一而终的妇女挑起了侍奉老人、抚养三个未成年孩子的生活重担。黑心窑主闫福明在事发后没有积极为死者安排后事,也没有向生者赔偿一分钱,而是携妻带子举家出逃。我局对闫福明的追缉工作从未中断过,但由于闫福明从此和亲戚朋友断绝往来,致使追逃工作进展缓慢。耿建香怀疑我们包庇闫福明,便到处告诉,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尽心尽力的追逃工作不仅得不到理解和支持,还招来耿建香的怀疑和猜测,我们民警心里着实感到委屈,对耿建香的同情心日渐淡漠起来。
再一次接触耿建香,是在2007年4月19日上午,我局“十进家”动员大会后,我跟随刘兴平局长来到了西天和村老上访户耿建香家。进家后,我被耿建香家的处境深深震憾了,在多年的办案行动中,我曾进过无数当事人的家,可从没见过象耿建香家这样贫困潦倒的,破旧的铺盖、锅台、平柜就是她全部的家当,七年的上访,使她耗尽了家产,耽误了孩子的学业,处于满面苍桑雪染发,孩子缀学早养家的境地。
在去的路上,刘局长向我们介绍说,耿建香对我们公安机关不信任,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不作为,我们这次到她家,就是要澄清这一点。见到耿建香,刘局长说,我今天把办案民警和督察大队的民警都带来了,如果你发现我们的民警在追逃过程中存在行动迟缓或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的情况,随时向我们举报,我们局党委一定会严惩违法违纪民警,严肃警纪。他还让耿建香安心操持家务,教育子女,侍奉公婆,回到正常的生活中来,重建美好幸福的生活,不要把精力和钱花在上访路上,他表示,公安机关将不惜一切代价,不遗余力地组织队伍抓捕闫福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她个交待。
听完刘局长的话,耿建香热泪盈眶,她万万没有想到公安局长会亲自到家来对她说这些贴心的话语,她边擦泪边说,有你这样的好局长为我这个苦命的人做主,我放心了,不跑了,也不告了,就在家里等好消息。
从耿建香家出来,刘局长深有感触地对我们说,老百姓对我们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只要我们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家,就会得到群众的信任,群众就会满意我们的工作。
是啊,从耿建香对我们公安民警的不信任到充满感激的泪水,只不过一次进家活动,而正是这一次简简单单的进家,搭起了警民联系的桥梁,就是这几句暖心的顺气话,融化了多年横亘在我们之间的芥蒂,使一个上访七年妇女的心理发生了不寻常的变化,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为“十进家”活动而鼓掌喝彩,有什么理由不在日常工作中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进家入户为他们服务呢?
取信于民在于实际行动,在局党委的安排下,办案人员立即行动起来,在案发地、在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逢家必进,逢疑必查,心中充满着对受害人同情、对案件负责的精神,展开一轮又一轮排查。我们经历了连续五个昼夜的牧区排摸,翻山越岭,走家窜户,饿了吃方面便,渴了喝山泉水,困了就在车上打会儿盹,直至排除了闫福明放牧的可能;我们还经历了行程万里的跨省区电话调控工作,就是凭这些工作逐步排除虚假情报信息,筛选出犯罪嫌疑人的准确落脚地。2007年7月10日,在阳泉市郊区的李家庄乡某工地,在逃七年之久的闫福明被抓获归案。
再次走进耿建香家,我们带给她的是闫福明落网的好消息,这个经历七年艰辛上访的妇女被真正感动了,她泪流满面,万分激动,硬要给我们下跪,在我往起拉她的时候,终于也忍不住激动的泪水,竟和她抱在一起痛哭成声。
第二天,耿建香亲手赶制了一面锦旗,送到公安局,她深情的说,我七年的冤苦没有白受,是你们让我看到了走向新生活的希望,感谢公安局、感谢民警们、感谢“十进家”活动……。
望着耿建香重新泛起光泽的脸庞,我的心底却漫过一丝内疚,如果我们在案发后及时到她家通报情况就可以避免了她含辛茹苦的七年艰难上访;如果我们及早为她释疑、顺气、解忧,就不会有耿建香对我们的长期不理解和怨气。“十进家”活动不仅使耿建香看到了新生活的曙光,也更深刻的教育了我们。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和战友们以此为动力,立足社情实际,结合业务重点,进家入户270余次,解决因伤害案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4起,敦促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查处治安案件12起,为3户困难户送去了白面和调和油。辛勤的汗水不会白流,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回报,群众有送锦旗的、送牌匾的、有的村民地里干完活儿,顺路要到公安局给我们送来几穗嫩玉米、一袋新土豆,每每看到这些淳朴憨厚的笑脸,我总感到有亲情、有真情在警民之间涌动。
是“十进家”活动加深了我对警民关系的认识,使我能够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办事情。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积极地排民忧、解民难,为创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奉献出自己一份微弱的力量。(五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