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一个能源生产大省,同时也是一个能耗较高和污染严重的省份。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山西省情出发,把节约能源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和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作出一系列决策和部署,扎实推进节能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去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2.89吨标煤,比上年下降1.9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下降1.23个百分点快了60%,特别是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36%,扭转了多年上升的趋势,出现了经济较快增长、能耗下降的转机。这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一年来各级各部门协力推进,企业和社会各方面扎实工作分不开的。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能耗虽然出现了下降的重要转机,但较原定2006年5.6%的节能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这就加大了后四年节能的压力。我省面临节能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
按照我省“十一五”规划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和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测算,“十一五”期间节能量达5450万吨标煤,平均每年11 00万吨标煤,去年大约完成280万吨,后四年要实现51 70万吨的节能量,才能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今年全省的节能目标是: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5%,节能量约880万吨。其中工业节能720万吨,其余为—产、三产要实现如此艰巨的节能任务,我们必须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痛下决心,迎难而上,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手段,是解决我省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结构性矛盾的关键。于幼军省长在多次场合讲到,全省各级党、政、企干部要拿出“壮士断臂”的决心和勇气,宁可暂时牺牲一点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也要坚决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走向科学发展的轨道。
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经委对钢铁、焦炭、水泥、电力、电石、铁合金六个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目录的要求,牵头分别制定了这六个高耗能行业淘汰关闭落后生产能力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已批转出台了钢铁、电力、焦化、电石、铁合金、水泥六个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的实施方案,并已批转市、县。淘汰关闭方案具体到市、县、企业,排出时序进度,并制定有效的退出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我委代表省政府已与地市签定了钢铁、电力两行业淘汰关闭目标责任书。到“十一五”末,全省要淘汰钢铁落后产能3700万吨、焦化落后产量1420万吨、小水泥850万吨、小火电267万千瓦、电石和铁合金共257万吨。其中,今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000万吨、落后焦化产量950万吨、小水泥200万吨、小火电66万千瓦、电石和铁合金5l万吨。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可节约能源1100多万吨标煤,其中,今年即可节能220万吨左右标煤。截止6月初,全省已经拆除高炉237座,炉容10115立方米,淘汰落后产能556万吨:组织爆破拆除了太原二电厂4#5万千瓦机组、娘子关发电公司1#、2#二台10万千瓦机组,关停了侯马电厂1—4#四台2.5万千瓦机组;已拆除废毁处理的电石生产装置29台,淘汰落后产能17.8万吨、拆除废毁处理的铁合金生产装置7台,淘汰落后产能1.4万吨;淘汰取缔落后焦炉22座,产能390万吨。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和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责任制,力,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不按规定淘汰落后的企业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 .
(二)把住能耗增量,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遏制高耗能项目的盲目开工建设,是解决我省能源消费持续上升的关键。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讨论通过《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入今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合理用能评估,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不予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建设,也不得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核准、备案或国债资金。通过强化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度,把能耗标准作为高耗能审批的强制性门槛,管住用能增量,制止高耗能产业的投资和低中水平重复建设,遏制能源消费快速增长的势头。
(三)管好能耗存量,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
突出抓好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电力、建材等六大行业和双百企业节能工作。各市政府已于双百企业签定了节能目标责任书,企业必须履行责任,必须完成节能目标,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企业节能降耗的主体作用。截止6月21日,省经委牵头完成了86户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审核工作,已摸清了这些企业的家底。各市经委牵头正在组织另外114户双百企业的审核工作。多方筹资,积极支持双百企业的节能改造项目,特别对已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审核的企业,要优先支持其节能规划中的节能改造项目。双百企业节能规划中节能改造项目约320项,总投资约439亿元。2007——2010年,200户重点耗能企业争取节能1600万吨标煤。组织开展节能对标活动和节能劳动竞赛活动,实行双百企业能源统计联网直报。按照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电力、建材等六太高耗能行
业分行业召开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现场经验交流会议,通过现场参观行业先进典型企业,交流行业重点企业落实“十一五”和2007年节能目标推进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推介行业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循环经济相关链接技术,部署行业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把重点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召开了冶金、电力行业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现场经验交流推进,近期将安排召开化工、焦化、建材行业的推进会。
(四)发展低能耗产业,促进节能型产业结构体系的建立。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结构节能,是实现能源节约极为重要的途径。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文化、信息产业和环保产业等新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信息化和高技术产业化进程,确保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回升,形成多元化的支柱产业和具有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特色的节能型产业体系。2007—201 0年三产力争由2006年未占全省GDP的36.4%提高到2010年末的40%,实现结构节能550万吨。
(五)加大硬投入,全面推进节能重点工程。
根据我省的能耗状况和节能潜力,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改造,特别是用于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新型墙材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2007——20l0年,”重点节能工程形成1200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
(六)完善法规标准,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创新节能机制。
研究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建筑节能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出台山西省节能监察办法、能源审计办法、节能奖励办法:制定主要耗能行业产品(产值)能耗标准,建立和完善高耗能行业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确保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担保。从标准上规范用能,从制度上激励节能。着力解决我省节能领域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成
果的产业化示范和推广。
成立山西省节能监察总队,对全省范围用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用能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特别要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杜绝能源浪费现象。
(七)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政府机构带头节能,既减少能源消耗、节省行政开支,还能主导节能产品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促进节能新机制的推广应用。同时,还可以向全社会做好示范表率,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能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推行节能措施,使公务员人人养成节能习惯,减低公务成本,推进政府机构节能活动,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八)加强考核,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
参照国家节能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办法,省政府出台《山西省节能目标责任制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要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光荣称号等,对于评价考订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企业,省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表彰奖励,对于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票否决”,一律不得
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的成员不得享受年终奖励。
(九)加强领导,形成全社会推动节能的合力。
省政府已成立了山西省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负责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经委,负责全省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系统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建立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本地区节能降耗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要强化节能宣传,将节能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各级政府、新闻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同志们,节能降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压力转化为强大的动力,知难而进,狠抓落实,坚决打好节能降耗这场硬仗,为山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洪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