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电石、铁合金新建项目
“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将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电石、铁合金新建项目。同时,通过对两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07年至2010年全省可节能141万吨标准煤。这是记者21日从省经委、省环保局联合召开的山西省电石、铁合金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04年以来,山西省已关停电石生产企业39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45万吨;关停铁合金生产企业25户,淘汰落后产能30万吨。但目前仍有国家明确要求在2005年底前淘汰的小电石炉53台、小铁合金炉46台未淘汰,生产能力51万吨。同时,全省还有在2009年前需淘汰的5000千伏安以上、12500千伏安以下电石炉99台,生产能力146万吨;铁合金生产装置82台,生产能力66万吨。到2010年,全省电石生产能力将控制在265万吨,铁合金生产能力控制在150万吨。
根据省经委、省环保局联合下发的有关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清理整顿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主体,必须确保7月底前将本地5000千伏安以下落后的电石、铁合金生产装置全部淘汰并废毁处理。今后,这两个行业投资项目均不得新增生产能力,在没有实现等量置换前,投资部门不予核准、备案,环保部门不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电力供应部门不得提供电力供应。(记者杨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