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6日举行的涉军维权座谈会上获悉,为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全市两级法院审理涉军维权案件时,将安排专人、专庭优先立案、审理、执行。为军人军属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拥军",在全省尚无先例。
2004年,某部士官小刘被工地坠落的保温板砸成一级伤残。事后,小刘诉至法院维权,可判决生效后两被告迟迟不予赔偿。执行法官发现,被告之一的房地产公司已多年不经营,另一被告建筑公司又在外地,执行起来极其困难。近日,通过启动"绿色通道",小刘终于拿到了123万余元的赔偿款。
针对太原市涉军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日前,太原警备区与太原市中级法院联合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组,市中级法院还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军维权案件的实施意见》,具体指导和规范涉军案件的审理。《意见》适用于各级法院和军事法院办理的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国家赔偿等案件。《意见》要求从严惩处破坏军婚、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重点打击危害作战、军事行动,拒绝、逃避国防义务的犯罪等;从严惩治因故意或过失行为构成的破坏军事通信犯罪等。如果军人家庭经济困难,遇到重大变故或军属无固定收入的,法院还要缓、减、免诉讼费。(记者 王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