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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纪律涣散、作风拖拉、违规违纪行为,5月13日,稷山县公安局召开的纪律作风整顿再动员大会上,公开对8名违规民警分别做出停止执行职务、停止工作和停职检查等处理。
4月29日,该局户政股原指导员张某、稷峰派出所户籍警张某某(两人系父女关系)因宅基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未能进行妥善处理,因而引发打架事件。稷峰派出所副所长梁某到达现场后,制止不力、处置不当,引起群众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该局党委作出处理决定:张某、张某某二人停止执行职务,配合案件调查;梁某停职检查。
5月10日下午5时许,该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王某将警车交给非警务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一人死亡,在社会上影响恶劣。
该局党委决定:王某停止工作、接受专案组调查。
另外,该局还对4名长期不上班的民警做出停职检查、停发本月工资的处理决定。(记者 郭风情 通讯员 柳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