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非法犬扰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非法收购等影响“清洁工程”的突出治安问题,5月3日,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制假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搜捕违规犬、严厉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专项行动。
据了解,对街头“小广告”、制作假证件的违法活动,各派出所将进行不停顿打击处理,对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以及为制假证接头联络者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根据“小广告”上的联络方式顺藤摸瓜深挖制假证窝点;同时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经常对暂住人口暂住地进行检查,逐一检查其登记内容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
巡警、交警等部门在本系统的工作范围内,注意发现和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制作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对在交通干道、红绿灯前散发“小广告”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予以清理,确保主干道无散发“小广告”者。
对于非法犬扰民问题,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各派出所要认真落实太原市限制养犬规定,加大对违规犬的搜捕和处罚力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摸底,逐街、逐巷、逐院、逐户进行摸排,对发现的流浪犬、一户饲养多条犬,一律没收送交犬留检站,对白天违规出户犬在警告的同时要依法处罚,确保辖区无流浪犬、白天无违规出户犬。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养犬者,坚决予以重处,对典型案例将及时曝光。
针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禁放”工作。各分局治安管理部门和各派出所要适时召集辖区酒店、宾馆有关负责人,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禁放责任书,要把酒店、宾馆、商业区、居民区作为禁放工作的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巡逻控制,同时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燃放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针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备案事项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没有如实登记回收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及其出售人有效信息,以及违法收购“三电”设施的企业和经营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站点,将依法予以取缔;对有违法记录的站点,将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琚宏 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