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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又盗窃 被判重刑加罚金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4月28日 09:00:04 来源:山西日报

    3月29日,刑满释放又犯盗窃罪的张创军被曲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2年12月5日,运城市夏县裴介镇鲁因村的张创军因盗窃罪被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7年2月,张创军被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伙同他人在曲沃、侯马、翼城、霍州、乡宁等县市疯狂盗窃各种型号摩托车20余辆,总价值91650元。张创军分得赃款4000余元且已挥霍。2007年8月8日,张创军再次盗窃时被曲沃县公安局巡警抓获。曲沃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创军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作案,数额特别巨大,且是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再犯新罪,系累犯,遂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李炳俊 屈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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