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临汾市公安局召开表彰会,对成功侦破"4·10"持枪抢劫1000万元案件的直属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进行了表彰。
4月10日上午,三名陌生男子(其中二人身着警服)敲开居住在临汾市尧都区某小区内的受害人刘某某家门,一人手持短把双管猎枪,另两人持刀将受害人刘某某及其妻子挟持控制,用胶带捆住双手,逼迫其打电话从银行取出1000万元现金,后犯罪嫌疑人指使同伙将1000万元现金取走后逃窜。
接报后,临汾市公安局迅速成立"4·10"专案组,多警种联合作战,综合应用各种侦察手段,连夜赶赴太原,于4月17日将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初步查明,这起恶性抢劫案件,是由张增友、曹彦明、师泽峰、党忠民四人于去年11月开始预谋,12月起即对受害人刘某某跟踪盯梢、外围踩点、伺机作案。4月10日7时30分左右,由张增友现场指挥、策应,另三人入室抢劫1000万元,张增友分赃105万元、曹彦明分赃230万元、师泽峰分赃415万元、党忠民分赃250万元,后分别逃往太原、四川、阳泉等地。 (记者李秀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