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两种药品因发布严重违规药品广告,被晋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在晋中市范围内暂停销售。
晋中市食药监局决定暂停销售的两种药为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051的咳喘顺丸;北海凯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6682的三十六味消渴丸。
执法人员将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暂停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药品经营企业继续销售上述违规广告药品的,对有关药品进行封存扣押,依法处理。(记者关静 张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