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15日电(记者陈忠华、王炤坤)随着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日益凸显,自2003年起,煤炭大省山西就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了构建煤炭开采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的建议。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及试点工作方案》,2005年初,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与山西省政府共同组成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研究及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005年5月,课题组完成了体制、资源、安全、环境以及转产发展等5个专题报告和总报告。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
2006年4月19日,国务院133次常务会议批准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山西省成立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总体实施方案和专项实施方案。2007年2月底,国家有关部委正式批复了山西省上报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及《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至此,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