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全国大中小学开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山西省规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按此《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为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从今年秋季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包括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的在校学生。该《标准》测试的项目各年级不同,包括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400米跑等对学生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运动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满分为100分。
省教育厅要求,学生各测试项目的成绩,在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得体育奖学分;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达标,则该学年的成绩为不及格。
今后,各级各类学校须将《标准》的测试工作纳入正常的体育教学工作中。对不实施或在实施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