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讯(记者田凤凤) 从今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暑假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教师在校内有组织地为学生补课、辅导可计入工作量,但不得收费,任何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有偿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
3月24日,山西省召开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郑重宣布,山西省各学校14类369个项目的收费标准和依据全部确定,对于顶风违纪、继续乱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惩。今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有五项内容: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普通高中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按照省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新学年开始招生前,山西省将对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整顿,对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或恢复为公办性质学校;高考招生依然实行“阳光工程”,制止非法招生中介机构参与高校招生,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要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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