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晨报讯(首席记者高强)3月2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促进世界各地的汉语教学,弘扬中华文化,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将于3月31日结束。
凡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各岗位需要的非英语语种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正从事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及从事教学工作的普通话测试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并符合国外聘方的要求者均可推荐。
报送材料可从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cn了解、下载,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复试。经初选合格者将由国家汉办组织专家进行复试,从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教师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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