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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将从2009年起分批实施15个绿色标准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12月30日 08:37:59 来源:太原日报

    12月29日上午,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15个绿色标准,加上之前发布实施的,太原市总共制定发布了地方性绿色标准20个,基本覆盖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这标志着太原市的绿色标准重点骨架体系初步形成,打造全市科学发展标准化工程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市委常委、副市长荣彤,副市长张春根、张政、吉久昌、王建生,市政府秘书长张波等出席会议。

    此次审议通过的15个标准中,《太原绿色转型标准体系第3部分:实施》、《太原绿色转型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对全市所有的绿色标准实施、评价与改进进行了规定;《太原市节水导则》、《太原市绿色医院管理规范》、《太原市绿色工业企业管理导则》、《太原市绿色道路交通管理导则》分别对全市节约用水、医疗管理、工业企业发展、道路交通管理进行了规定;《太原市组织机构办公区环境与节约的要求》、《太原市绿色学校管理规范》、《太原市绿色经济园区生态建设规范》、《太原市绿色旅行社等级评定》、《太原市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太原市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与使用规范》、《太原市绿色餐饮企业管理规范》、《太原市绿色商业零售企业管理规范》、《太原绿色经济园区再生水利用技术要求》对全市机关、学校、园区建设,沼气工程、餐饮业、商业零售业的运行和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定。

    张兵生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绿色标准的贯彻实施给予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培训、考核和评价工作的力度,随着各类标准的深入落实,必将对太原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明显促进作用。据介绍,明年起,15个绿色标准将分两批,分别在2009年1月1日和2月1日在全市贯彻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继续修改完善。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物价局《太原市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管理办法(暂行)》;听取了市建管委《关于加强太原市出租汽车稳定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市计生委关于《太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丁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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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张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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