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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省卫生厅公布了新修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8月1日前各市将陆续开始执行。
此次修订后的用药目录有近1400种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部分。经过全省各级医疗专家近半年的反复讨论,增加了200余种疗效确切、临床常用、价格低廉的药品,同时删减了100余种价格较高、农村患者使用极少的药品。为了便于参合农民在就诊时识别,用药目录中的西药采用通用名(习用名或商品名),中成药采用国家药典或部颁标准规定的正式品名。省卫生厅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药品品种,增加农民的看病负担,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减。
另外,《山西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同步出台,共280种药品,首次对乡村医生用药规范做出具体要求。(记者 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