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省环保局通报了全省今年上半年减排监察系数的上报情况,阳泉、大同、吕梁、运城4市环保局因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而被通报批评。
按照规定,各市环保局应将今年上半年减排监察系数情况报告和化学需氧量监测与监察系数、二氧化硫监察系数情况明细表在6月5日前上报省局。但一些市截至6月10日10时仍未上报。为此,省环保局要求各市环保局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负责人,做好核算和上报工作。
另外,此次通报情况将作为对各市环保局2008年度工作考核评分依据之一。今后凡未按时上报减排监察系数的单位,其监察系数均取最低值。省局还将在近期内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考核。(记者 薛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