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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十条铁规 诚邀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5月20日 16:26:42 来源:太原晚报

    为切实加强太原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防止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树立公安队伍的亲民为民形象。5月19日,市公安局诚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民警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安民警存在以下十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立即拨打市公安局局长热线电话或登录公安网站进行举报、投诉。

    这十种违反规定的行为有:

    违反公安部 “五条禁令”,即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活动的;

    接待群众时态度 “冷硬横推”,甚至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接受当事人或利益关系人馈赠钱物的;

    不履行法定义务,发现群众遇有危难时不主动救助或拒绝救助的;

    执行警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程序,不按规定出示《人民警察证》和有关法律手续,甚至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协勤人员单独执法的;

    插手经济纠纷,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非执行紧急警务活动乱鸣警笛、闯红灯、乱停乱放,晚10时至早6时警车鸣放警笛的;

    非警务活动开警车、着警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或穿警服饮酒、参与打架斗殴或唆使他人打人的;

    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特别是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泄露警务机密,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和为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

    其他违反法规警纪的行为。

    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通报称,民警如有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待岗培训或禁闭;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对违纪违法民警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或免职、撤职。

    为便于和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举报投诉,市公安局还开通了两条举报投诉渠道。市公安局局长热线电话为:0351-4612110;市公安局公共网站为:www.tyga.gov.cn。这两个举报、投诉渠道市公安局都派有专人值守、登记,全天24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琚宏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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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王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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