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山西省环保局通报了山西省今年第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其中8个企业(项目)已停产。
今年2月26日,省环保局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长期不竣工验收的企业(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项目共24起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目前,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的5家企业中,介休福田碳素厂、襄垣县常兴铸造厂和临汾市尧都区牛王碳黑有限责任公司已停止生产,后两家企业的供电设施已被拆除。另外两家企业正在进行整改。
违反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长期不竣工验收的9家企业,都已进行了整改,等待环保部门的验收。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的10个违法建设项目中,稷山聚隆焦化厂年产60吨焦化项目等5个企业(项目)已停产,其余项目也已停止建设并正在补办环保手续。
(闫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