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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将由职工和老板协商制订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4月30日 09:45:48 来源:山西晚报

    企业职工的工资,将不再只由老板说了算。今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山西省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得职工能够理直气壮地和老板坐下来“讨价还价”,共同协商制定工资标准。

    企业工资、福利等均纳入协商范畴之内。对于协商程序,《办法》也作出相关规定。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代表应按照规范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区域内的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区域内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其他企业组织、行业协会选派,也可以由上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区域内的企业主经民主推选或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代表民主推选产生。

    据了解,省总工会从2002年开始,将吕梁等地确定为试点,推行集体工资协商制度,随着制度的执行,原先企业的劳资纠纷得到缓解。去年,全省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7889份,覆盖职工304.9万人。而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经工资集体协商后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达34.3万份,覆盖企业62.2万家、职工3968.6万人。

    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办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公众可以通过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或寄信等方式对“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建议汇总后会转交给相关部门予以修改完善。(记者 岳威 见习记者 李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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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李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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