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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将成高中录取依据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4月11日 10:13:05 来源:山西晚报

    4月10日,太原市教育局出台了200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太原市所有的初中毕业生今后都需要被评定,评定的结果将为初中生的毕业和普通高中的录取提供依据。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被称为“成长记录”,记录档案也被称为“成长袋”。

    以前,初中生毕业以及升高中只以学习成绩作为依据,比较片面,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而现在,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毕业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它不仅记录了学生三年在校的学习和生活,也能够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评定初三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参考条件,也是优质高中定向分配各初中学校招生指标推荐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四种形式: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用200字以内的语言文字描述;基础性发展目标,共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分别给予A、B、C、D四个等级的评定结果,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合格,慎重评定D等;综合课程学习发展目标,记录学生学习综合课程的具体项目和原始学分;学科课程学习发展目标,记录学生学习学科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始成绩。

    等级评定的优秀率实行统一的最高比例限制,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为A等的学生不超过本校年级学生总数的60%,学习能力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40%,交流与合作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60%,运动与健康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50%,审美与表现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50%。评价结果将载入2008年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档案,2008年高一新生注册备案时市教育局将逐一审验新生评价表。今年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时间统一定为4月7日到5月25日,班级评价统一在5月23日到5月25日完成。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学生评价工作委员会、班级评价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学生自评互评和小组无记名投票等学生评定工作程序不缩减、不走过场。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严禁学校搞临时突击,严禁评价工作由班主任教师包办代替。各学校要设立评定工作专线电话,设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学生的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 王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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