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朔州市监察局对山阴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反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24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山阴县交通局分管治超的副局长被撤职。
3月5日晚,省治超办20多人在位于山阴县岱马公路的北周庄煤焦营业站暗访。在长达9个小时的查访中,共检查车辆145辆,车辆超载率达31%,100吨以上的超载车有13辆。对山阴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反弹问题,省政府专门组成调查组赴山阴县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朔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调查组,深入山阴县开展责任倒查。3月20日,朔州市政府决定,对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责令山阴县政府就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反弹问题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山阴县县长左中伟作出书面检查,对山阴县常务副县长杨时育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山阴县副县长、县治超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刘守斌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山阴县交通局局长、县治超办主任郭文忠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山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治超领导组成员、交警队治超领导组组长牛炳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山阴县交通局副局长、县治超领导组成员李文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山阴县交警大队副队长、县交警队治超领导组副组长张义宏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其他17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撤职、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辞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