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山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向社会公布:山西省全面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收费,现行各项收费取消或大幅降低。
新的食品卫生许可收费政策为: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可收取工本费10元,取消场所照度监测收费;原材料采样采取索证办法,不再重复检测收费。另外,餐具监测限量抽样减半收费,每份监测收费由98元降为49元;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省(市)、县、乡收费标准分别为50元、44元、35元,其中体检只作皮肤科检查,不收费,健康证收费统一都为1元,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检查按规定收费。
各项收费都需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不使用规定票据,以及收费未公示或与收费标准不符的费用,相关单位有权拒付。不提供实际监测和服务的收费,以及超规定范围、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或分解、随意套用收费项目行为,全省疾控、卫生监督机构和健康体检单位都需立即纠正。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