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山西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今年已运行了四年。8月下旬,记者从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获悉:实施四年来,山西省累计已有1312万参合农民得到补偿,补偿金额达4.93亿元。参合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今年,山西省新农合县(市、区)已扩大到99个,占全省115个涉农县(市、区)的86%;覆盖农业人口2091万人,占全省2315万农业人口的90%。其中,1831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7.5%,高于中西部地区平均参合率3.5个百分点。
目前,山西省全部实现参合农民县域内就诊直接减免的补偿模式。参合农民持本户合作医疗证在县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在家庭账户总额内部分可直接减免;大病住院治疗参合农民出院结算时,个人只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部分,应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定期核销。部分市实现了市域内住院直接减免。
同时,为确保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受益,山西省进一步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定额补助额度,全省平均达到250元。同时,扩大了地方病、慢性病的补偿范围和比例,并对参合农民的大病住院补偿比例进行了普遍上调。(记者 秦洋 实习生 马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