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职能从“养人”向“养事”转变
山西晚报讯(记者郝原良)3月20日,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表示,为把乡镇工作从办企业、收费罚款等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农民真正增加收入,我省“十一五”期间将对乡镇机构进行“手术”,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乡镇职能从“养人”向“养事”转变。
乡镇机构改革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部署的农业综合改革的重要部分。去年,我省在长治市和祁县、静乐等10个县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截至去年年底,长治与中阳等6县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今年起,我省开始对所有乡镇机构进行整合。乡镇党政机构,可综合设置办事机构,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只设若干工作岗位;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等机构将纳入县以上职能部门,其机构、人员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其他中心站所整合为一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财、物等由乡镇管理。
同时,今后乡镇将一律不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已经设置的将转制为企业,不能转制的予以撤消。对于乡镇党政领导,编制部门将精简和控制职位数,并扩大领导班子交叉任职,今后,乡镇党委书记可兼任乡镇长或乡镇人大主席。对于乡镇事业单位,在界定工作职能的情况下,其行政职能全部收归政府,以前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性的服务全部推向市场、公益性服务职能进行重新整合,逐步把事业单位“养人”思想向“养事”方向扭转。
乡镇机构改革势必分流众多人员,在不增加财政开支、不推向社会的前提下,我省将想方设法安置。对临时人员将予以清退,乡镇使用的没有经过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和劳动用工手续的人员也将一律清退。
在以往撤并乡镇时,部分地方把乡镇变为留守处、办事处、工贸区等,仍行使乡镇政府的职能,但在今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这些“怪胎”将一次性撤并到位,并继续进行撤乡并镇,坚决保证“十一五”期间我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网络编辑:李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