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王冠兴)地方官员对于辖区内的环境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致使治污受阻。12月6日,省环保局通报百县千企万民问卷调查的结果,其中,九成民众呼吁对不重视环境问题的官员进行问责。
今年,省环保局、省监察委公布了10起省级挂牌督办案件,要求这些涉案企业立即停产。实际上这些企业违法事实早就存在,有的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危害,按规定早就应该由市、县政府下达停产令,但都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如清徐县8家小化工企业违法建设重污染项目并投入生产案,临汾尧都区两家焦化厂在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设案,河津市16家焦化企业逾期未淘汰案等。
省环保局做了一项调查,90.06%的人认为对环境违法行为中的政府责任人应当给予处分,对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69.08%的人认为,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负有较大责任,对不能很好履行环保职责的政府领导应该追究其责任。
山西省现在仍存在大量的环境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企业的环境法制意识差、一些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的缺失,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已成必然。
目前,省环保局正在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委等有关部门起草相关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网络编辑:李新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