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 (记者 梁建东)为了根治传销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省政府11月21日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通知》今日向社会公布。从现在起,我省要用一年的时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等形式的传销活动,并严惩传销组织首要骨干分子等。
近几年来,我省的传销活动有抬头、反弹现象,个别地区活动还很猖獗,甚至出现暴力抗法事件,被列为全国14个重点地区之一。
为此,省政府要求,从现在起用一年的时间,工商、公安、通信、银行、教育等多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地区是太原、晋中、忻州、大同、长治、临汾、运城、吕梁等市;其他地区也要保持警惕和高压态势,坚决杜绝经常化、规模化的传销活动。
重点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形式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假借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手段,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条件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办: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彻底摧毁其组织网络体系;重点严惩:传销组织首要骨干分子和在传销活动中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分子,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重点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工作,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要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协同和配合,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平安社区”等活动,努力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全社会共同防范传销、打击传销的新的工作格局。
网络编辑:武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