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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08年1月1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这标志着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使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做好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山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近日,新华网山西频道就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采访了山西省统计局局长杨文章。

新华网山西频道:杨局长,请您谈谈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
杨文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它对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为了确保山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省政府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山西省实际,及时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普查的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宣传动员、质量控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依法普查,普查的主要目的,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地查清基本省情省力,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根据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山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承担了经济普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此前,省统计局已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于去年就开始着手进行了山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筹备工作。目前,山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全面推进、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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