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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晖,看似正规的专卖店,背后却有着一张组织严密的传销巨网。
2008年6月18日,省工商局举行全省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会上,省工商局副局长马联社通报说:“在公安等部门配合下,‘11·10’专案查处取得重大突破,对日晖(中国)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796.6万元、罚款200万元的处罚决定。现已收缴入库200万元,先后移送司法机关10人,其中8人已被批捕。”
此前,日晖传销案被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命名为“11·10”专案,是2007年全国第一传销大案,2008年国家公布的十起传销大案之一。而这一案件的破获,也让山西成为全国首家从根本上实现“11·10”专案突破的省份。
目前,日晖(中国)有限公司主动向国家商务部提出退出申请直销牌照请求,主动向运城市法院提出撤诉,接受工商行政处罚。日晖传销历程,至此在山西宣告结束。
举报牵出传销大案
2007年1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山西省运城市工商局经检支队突查禹都花园商务大厦,发现30余人正在10楼一房间内接受现场培训———
现场气氛狂热,培训者衣着考究,台标打着“日出东方,晖映全球”字样。
看到身着便衣的执法人员,一名学员立即上前,挥拳高喊:“欢迎未来奔驰、宝马的主人加入!”
从现场气氛判断,这里是传销组织在搞培训,执法人员立即命令全体执法人员控制现场,做询问笔录。
从回答者口气来看,这是一个极为严密的组织。
最终,询问笔录及相关资料都把目标指向了同一个组织———日晖(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此前,日晖公司在公众面前很少出现,极为神秘。针对案件情况,执法人员逐级汇报。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反馈显示,日晖公司此前在贵州、上海等地涉嫌组织传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已予以关注。
鉴于日晖公司在全国的影响和案件的压力,2007年3月15日上海会议之后,省工商局立即进行了“11·10”专案部署,运城市工商局联合运城市公安局成立“11·10”专案组,迅速立案并展开全面调查。
传销骨干相继落网
2007年3月,日晖传销骨干相继落网。
“由于日晖公司在运城组织庞大,一些传销分子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向执法办案人员施压,有的甚至进行人身威胁”,省工商局直销处处长郭新案介绍说。
为获得日晖公司组织策划传销的主要证据,运城市工商局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多次赴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做心理工作。
最后,他们主动交代了日晖公司组织策划传销的具体情况,并确认了大量传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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