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西省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了全省劳动用工大排查,其中针对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状况、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以及农民工的维权体制建设进行了重点检查,那么目前山西省农民工的用工环境和用工状况究竟怎么样?农民工的维权之路是否畅通呢?记者进行了相关调查。
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山西省的劳动监察部门,2008年5月,长治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有关负责人再次来到长治市中心商城项目部,就去年解决的山东德州中南集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回访,原来中南集团在承包该项目一个空调安装工程时,将工程转包给当地一个小包工头,工程完毕后,小包工头携款逃跑,致使21名长治农民工的15000多元工资无法兑现。于是,长治市劳动保障局向山东德州劳动保障局发去了协助调查函。最终,中南集团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成功解决,长治市农民工得到了应得到的工资。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侵权问题,长治市劳动保障局和当地建设部门联合出台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规定没有交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与招标。牛长柱就在长子县一个85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上先向当地劳动部门交纳了4万多元的工资保证金。
中铁十二局集团是我国的大型建设施工企业,为使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他们从2004年开始,推行农民工工资项目部代发制。工资代发制度杜绝了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实现了农民工的事前维权。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山西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国土、建设等部门,为全省6万农民工追回4488万元的工资,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近两年来,山西省还根据本省实际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农民工保障条例》、《山西省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管的暂行规定》等18个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配套措施。在山西省的长治市,大约有10万农民工布在建筑、采矿、餐饮、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如何使这些农民工纳入到劳动保障体系之内成为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于是,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免费为全市农民工发放就业绿卡,意味着这些农民工进入了劳动保障范畴。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给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成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环节,从2008年5月开始,山西省开展的“春暖行动”,力争使农民工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并且针对不同的行业编印了不同的合同范本。
针对长期以来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严重不足的情况,长治市在下岗职工和零就业家庭中选拔产生了劳动保障协察员,每个乡镇街道都配备有4至6名协察员,这些协察员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随着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加强,山西省创新性地提出了网络化管理、网格化监管的措施,使农民工的用工情况得到了全面的实时监控。
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山西省不仅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上做文章,而且在法律法规的保障、劳动合同的签订、监察队伍的建设以及机制体制的创新上做了积极努力。目前山西省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也得到了较明显的改善,然而我们还应当看到,要从根本上解决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问题依然任重道远,还需要切实为农民工筑起劳动保障的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