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405万人。6月4日,省残联公布的一项最新研究课题显示,到2006年,山西省60岁及60岁以上的残疾人为99.0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8.83%。也就是说,山西省残疾人中,近一半都是老人。残疾老人,双重具备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弱点,承受着更大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更多的负担。如何保障残疾老人得到更多照顾,已成为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主要社会问题
城乡两个家庭的生活样本
大同市灵丘县石家田乡有一名80岁的老人,名叫吴梅。年轻的时候,村里的人都叫吴梅“一犋牛”,说她身体好,一个人能拉一张犁。三年前,吴梅的老伴去世。吴梅原本不太好的眼睛突然失明,加上多年的骨关节炎反复发作,导致她行动不便。
吴老太太的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每次回来几天,又匆匆离开。村里没有养老院,儿子就给亲戚邻居留下钱,让他们帮忙照顾老人,每天给老人送饭。为了能让老人到屋外透透气,儿子在院子里做了一个特殊的“栏杆”,老人每天就是扶着这根木棍来回走动。
其实,照顾老人的压力在城市也很大。“我的身体和精神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太原市迎泽区的王晓丽说。2004年,由于脑梗塞,她的母亲和父亲相继瘫痪。从那时起,照顾父母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王晓丽的母亲今年75岁,4年前,由于脑梗塞造成左半身瘫痪,导致残疾,每天躺在床上几乎无法行动。经过两年的治疗,母亲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在王晓丽一筹莫展的时候,父亲也得了脑梗塞。
王晓丽的弟弟妹妹是家里的经济来源,她和姐姐没有工作,在家照顾父母。父母的退休金加上弟弟妹妹的资助,每月生活费不到2000元,而两位老人每个月的药费就要500多元,每年还得住院治疗两次。需要住院治疗时,王晓丽尽量安排老人一起住院,这样照顾起来比较容易。可是由于床位紧张,经常是一个在家,一个在医院。
老年病是致残“祸首”
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痴呆、白内障等老年疾病致人残疾的比例迅速升高。
根据省残联2006年抽样调查,山西省60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9.02万人,比1987年调查时此年龄段的残疾人,增加了52.0万人,占全省残疾人新增总数的61.09%。这就是说,每出现10个残疾人,就有6个是老人。同时,60岁及以上的残疾人占残疾总数的比例为48.83%。这比1987年调查时的39.96%高出8.87个百分点。
从残疾类型来看,肢体残疾比例最高,而老年人肢体残疾占该项总数近五成。省残联在1987年抽样调查时,肢体残疾主要致残原因前三项依次为,外伤、血管性疾病和小儿麻痹。到了2006年调查时,肢体残疾主要致残原因前三项依次为,骨关节病、脑血管疾病和外伤。
另外,生理机能衰退造成的耳聋,老年白内障导致的失明,老年痴呆引起的精神残疾,也是致残的重要原因。
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主任许国瑞说,产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残疾老龄化。预计到201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20万,占到人口总数的15.08%。2020年起,山西省人口老龄化速度将进一步加快,2030年将达到高峰。与此同时,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逐渐衰退,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病、聋哑痴呆、精神失常等发病率的提高,残疾老人口数量和比例也会相继上升。
社会保障还相对滞后
一面是残疾老人不断增多,一面却是残疾老人社会保障的相对滞后。
据了解,山西省农村老人享有退休金的仅占5.5%,享有集体养老补贴的仅占0.4%,全省94.1%的农村老人没有养老保障。再加上残疾带来的生活和经济负担,农村成了山西省承受人口老龄化压力最重的地区。
省人口研究中心主任谭克俭认为,残疾老人双重具备了一般老年人和一般残疾人的弱点。因此,在日常生活方面,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他们和他们的家庭会产生一些特殊的服务、扶持与救助的需求。
省老龄办副主任续爱峰说,大部分残疾老年人分布在农村。可是,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较差、残疾预防意识相对薄弱。有的残疾老人,把残疾只当作自己不幸和无奈,也不知道如何去获得贫困救助,几乎完全靠家庭自主供养。其中,农村女性残疾老人参加社会保险、领取低保金及救济的比例相对都很低。特别是那些不能上洗手间,不能自己穿衣、吃饭的老人,除了需要家庭的专人照顾,还应该得到社会和政府的保障。
目前,山西省仍有一半左右的社区,没有建立老年服务机构和设施,更不用说农村乡镇了,现有养老机构根本难以满足残疾老人需求。
而且,随着独生子女增多,将有更多的2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赡养4个老人,并照顾孩子,其负担明显增加。
省老龄委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中,50.28%的老年人主要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其次是靠劳动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分别占22.95%和19.91%。
从性别上看,老年女性要比男性更多地依赖家庭其他成员供养。数字显示,老年女性中有71.17%由家庭其他成员供养,靠劳动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的仅占到11.18%和9.99%。
重点扶持建养老场所
1987年,山西省人口的预期寿命不到70岁,那时60-64岁残疾老人的比例最高。随着生活和医疗卫生水平提高,人们衰老的速度减慢,寿命延长。2006年城市人口的预期寿命达到76岁,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的机体老化不可避免,70到74岁成了残疾老人比例最高的年龄段。
谭克俭认为,针对残疾老人的比例增加,要普及健康知识,通过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预防和早期治疗可以使老年残疾的人数减少,程度减轻。
续爱峰说,政府将对残疾老人供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予重点扶持,建立城乡机构分类管理的供养模式。
到2010年,山西省城市将建成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老年人需要的、层次不同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爱心护理院、托老所、临终关怀医院,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全省建设60所“爱心护理院”。使养老护理机构的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
同时,新建或改造50个建筑面积至少在2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新建或改造60个建筑面积至少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居委会为老服务点。乡镇敬老院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新建和改扩建60个建筑面积至少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的无障碍率将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不达标的要制定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到60%,以方便残疾老人使用。记者 王也 赵清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