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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粽子不代扣代缴个税可处三倍罚款
在线投稿   【关闭窗口】   2008年06月06日 09:24:16 来源:太原日报

    端午节快到了,一些单位将粽子或粽子券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有关税务人员提醒,这些单位要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按发放粽子或粽子券实销(发)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除了个人的现金收入以外,各种实物 、有价证券等收入,都应该折算成相应的货币收入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晓红、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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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 王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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