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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到12月中旬,太原市将分四个批次,集中对城北地区5万多用户。进行煤气换用天然气的改造。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询问天然气价格怎么收?置换时该注意些什么?就此,记者采访了天然气置换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一一予以解答。
实行分类销售价格
由于目前太原市天然气用户少,且处于试运行阶段,根据有关陕京管道输气系统天然气价格通知,参照相邻省份的价格水平,太原市城市管道天然气将实行分类销售价格。价格暂定为:工业用气每立方米2元,居民生活用气每立方米2.1元,福利用气每立方米2.2元,营业用气每立方米2.25元。
其中,工业用气价格遵循批量折扣原则,即在上述工业气价的基础上,允许在下浮不超过10%的幅度内,由供气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免费更换一台灶具
由于管输天然气与人工煤气气质不同,不能使用同一燃气具,因此用户家中的燃气灶具必须进行改造或更换。根据市政府规定,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后,居民用户家中的煤气灶具每户免费改造一台,用户自行更新灶具的费用自理。在本次天然气置换过程中,市天然气公司本着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免费为置换区域用户发放一台天然气灶具(嵌入式灶具除外)。对煤气热水器和嵌入式灶具,用户可自行联系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进行改造,费用自理。
营业、福利用户燃气器具改造更新,费用自行承担。更新改造,可以委托市天然气公司、市煤气公司指定单位实施,也可自行联系生产厂商。但改造更新后,须报经市天然气公司、市煤气公司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工业用户户内系统及燃气器具改造,按双方约定执行。
七类热水器不能改造
由于使用未经更新、专业置换或专业调试达标的燃气器具,会引起燃气泄漏、火灾及爆炸事故。因此未经改造更新的煤气灶具、燃气壁挂炉、热水器等,禁止与天燃气管道连接使用。
据介绍,按国家有关规定,用户家庭的七类热水器将不能实施改造,而必须进行更换。具体包括∶使用期限超过6年、达到报废标准的热水器,燃烧状况严重恶化,烟气中一氧化碳严重超标的热水器,燃烧室、热交换器严重烧损和火焰外露的热水器,漏水漏气的热水器,安装在卧室、浴室、暗室、通风不良的半地下室等有安全隐患场所的热水器,没有原生产厂商标识、铭牌或无法判断使用年限的热水器,以及使用场所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且未能在置换前实施整改的热水器等。此外,使用寿命超过8年以上达到报废标准的炉灶也必须实施更换。
用户自行安装灶具
领取天然气灶具,用户需持《灶具领取凭证》、身份证到小区指定地点领取。未领取《灶具领取凭证》的,需携带《焦炉煤气使用证》和居民身份证到灶具发放点现场办理。其中拖欠煤气费用的,需结清费用后,方可办理。置换后,仍未领取灶具的,应持相关证件到所属管理站办理。
灶具应在置换的前一日,严格按照说明由用户自行安装、更换软管。如属于第二批次的用户,灶具应在11月2日下午自行安装。对有困难的用户,置换当日工作人员还将提供上门服务。
另外,为方便与天然气收费衔接,置换前确保IC卡内有足额支付已消费煤气费用 (预计需100元),以免天然气置换结算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失。
用户家中务必留人
为了尽可能不打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在置换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在日常进行用户调查,周五至周日进行灶具设施改造等具体置换工作。在置换的前一天,工作人员将上门为置换用户进行抄表,作为人工煤气结价和天然气开始使用的计量结算依据。并对天然气灶具进行调试,在此期间,居民家中务必留人,直至安装、调试灶具工作结束,并经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在灶具上张贴"检"字标识)方可外出。
置换当天,凡因家中无人未能实施置换的用户,工作人员将在门上张贴通知,请及时与所属煤气管理站联系。未进行燃气器具改造和未完成置换点火的用户,千万不要随便用气,特别是不能使用未改造的热水器,否则会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统一佩证入户服务
为规范操作,工作人员入户置换时,将统一佩戴天然气置换工作证。在置换时,对未佩戴此卡的人员,用户可拒绝其入户。燃气用具上贴"禁止使用"的警示标志后,未经改造,该用具不能再使用。置换期间,因管网压力有波动,灶具火焰可能会出现不稳定现象,用户使用时务必不要离开灶具,并注意观察火焰燃烧情况。如发现室内有异味或异常,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置换后,请您随时监护家中的燃气设施,如发现室内有异味或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电话∶96577、3059191、6047777、7038157。
此外,在整个置换过程中,置换区域不会大面积停止供应煤气,而是通过降压的方式使天然气直接置换煤气,以减少因停气导致的居民生活不便。在每个批次天然气置换前,市天然气公司都会通过媒体等通知用户,除此以外,如有人打着"改造燃气具"的幌子招揽生意的,用户应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记者
康为民 赵毅 通讯员 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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