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曲县积极整合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干部监督资源,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主体监督职能和纪检部门的强势监督作用,初步建立经常性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强大合力。
一是工作"两参与"。共同组织举办廉政建设活动,相互参与对方工作。在近年的乡镇党委、政府换届和今年的公选副科级干部、优秀大学生村官工作中,组织、纪检等部门组建联合考察组,突出考廉工作,既保证了换届和公选工作的公正和公开,又有效地防止了"带病上岗"现象;每年的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均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共同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会上新提拔领导干部与县委签订廉政承诺责任书,给他们构筑思想防线,打好"预防针";组织部门参与廉政建设检查,使组织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廉政情况。
二是意见"两征询"。本部门的重大事项,互相征询对方意见。组织部门提拔调整干部、表彰奖励干部均征求纪委意见,并实行一票否决;纪委在提出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人选时,征求组织部门意见,从后备干部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中提名,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干部监督队伍。
三是情况"两通报"。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职能科室之间经常电话沟通,加强联系,相互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把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实施干部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事后监督为积极的事前防范,提高干部监督实效;定期举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各自掌握的有关干部任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信息,分析干部队伍现状、思想工作和健康状况,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纪检部门将受处分领导干部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及时存档备查,在考核奖惩、调资晋级、选拔任用工作中作为重要依据。
(王荣华 张旭峰 ) |